2 2月1日,北进法院宜兴区法庭一起审理离婚案件,向双方当事人发送了《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新修订的010-;
在此案审理中,原告林某因与被告的性质、观念不和和小事经常发生争吵,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请求离婚,无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为了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范围,防止诉讼当事人隐瞒和转移共同财产,法官向双方当事人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解释夫妻共同财产申报的时间、要求、内容和未真实申报的法律后果。
宜兴区法庭是专门的家事法庭,在大规模离婚案件审判实践中,发现一方当事人隐瞒夫妻共同财产或不如实申报的情况并不常见。此外,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夫妻一方对对方的收入、财产等不太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证明和法院财产调查工作就很难顺利进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的实施将充分发挥法律威慑作用,最大限度地调查当事人的真实财产情况,公正有效地处理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提高诉讼效率,降低当事人的诉讼费用,营造诚实诉讼的良好氛围。
终端
原告:宜兴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