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需求的课程体系。
(三)教学团队建设。校企合作组建高水平、结构化专业教学创新团队,探索教师分工协作的模块化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水平和技术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和评聘制度,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参与企业实践或实训,吸纳来自生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承担相应比例的教学任务。突出教学团队的梯队建设,加强青年名师培养,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德技双馨的专业教学团队。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专业教师“双师型”比例达到70%以上。培育一批在区域内有较大影响力的教学名师和团队。
(四)教学设施建设。配备先进的实训实验设施,实训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实训场地、工位能高水平满足实践性教学需要,并保持较高的使用率。建有能模拟生产一线或就业岗位环境的“技能教室”,能够满足专业核心技能训练需求。校内专业实训中心具有实践教学、职业技能评价或鉴定、技能竞赛和社会服务等功能,课余时间对全体学生开放,并有专业教师指导学生自主开展实训和技能训练。校外有不少于3个较为固定的大中型实习企业。建设一批校内外产教融合式多功能实习实训设施。
(五)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组织教学,建立教学资源平台,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建立校域内信息交流平台,实现优质课程、课件、微课等资源网络共享,促进专业教师网上交流和专业学生远程学习。重视数字化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根据专业课程特点引入与之相适应的虚拟仿真教学、数字化实训、远程实时教育等数字化教学资源,丰富教学手段。建成一批面向社会开放、具有先进性的数字化教学资源。
(六)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在服务能力方面成为一定区域内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与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或战略新兴产业相适应,以技术技能积累为纽带,积极主动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在改革创新、提高质量和办出特色方面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通过专业联盟、专业建设指导、教师交流、对口培训、资源共享等多种形式,对口支援和带动同类学校相关专业建设;将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专业建设规划和标准、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及资源向其他学校相关专业开放;定期举办专业教学现场会,发布成果,推广经验。产生一批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质量标志性成果。
(七)专业质量效益提高。建立健全“政行企校”、研究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专业育人评价机制,专业建设持续优化升级。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原则上不低于300人,每年承担的社会培训人次达到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2倍以上,学历教育毕业生中90%以上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对口就业率达80%以上;在校生对专业学习的满意度和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建立学生技能竞赛机制,实现参赛学生全覆盖,并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奖;具备举办市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的能力,并能承担市级以上专业教师素质提高培训工作任务。教师和学生在企业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方面的参与度较高,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学校为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应为省教育厅备案招生的专业(含“三二连读”中职段专业)。申报专业应着重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等重大工程,也可面向区域其他支柱性产业或新兴战略产业。
(二)申报专业在以下10项标志性成果中有不少于6项:
1.申报专业为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或国家示范性专业,新版专业目录中专业更名、合并、拆分、归属调整的予以认可。
2.申报专业为学校重点建设专业,符合区域内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规划,服务能力强、效果好。
3.本专业承担面向社会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4.本专业教师主持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5.本专业牵头或参与制定省级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教学指导方案),或有主编教材入选“十三五”国家规划教材。
6.本专业承担省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且成效明显(仅包括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现代学徒制、“1+X”证书制度试点)。
7.本专业教师近五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仅包括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中职班主任能力比赛,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全省教书育人楷模,省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省青年技能名师)。
8.本专业教师承担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第一主持单位)。
9.本专业获得近两届省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包括参与单位,列前三位),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材建设奖(主编为申报专业专任教师)。
10.本专业学生近五年在省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过奖励(仅包括全国或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
(三)申报学校如已经立项为山东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单位,须按要求建设1—2个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我厅不再另行安排特色化专业建设经费,学校也不需再申报特色化专业。未立项为山东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的单位,每次可申报1个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
(四)专业近3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事件;
2.有严重违规办学、违规实习行为,或出现教师师德失范行为,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3.在政府资助或奖励项目中有违规操作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4.有其他严重违规行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五、工作程序
(一)学校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自愿申报,按要求向市教育(教体)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市级推荐。市教育(教体)局在统筹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布局的基础上,依据申报条件对学校申报专业进行资格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学校专业申报材料报省教育厅。
(三)遴选确定。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结果。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2021年首批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的学校须于2021年10月16日至26日登录山东省职业教育云服务平台()“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管理系统”,按要求提交《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申报书》(简称《申报书》,附件1)、《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申报汇总表》(简称《汇总表》,附件2)及《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建设方案》(附件3),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各一式5份,双面打印,A4纸装订)邮寄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
(二)市教育(教体)局须于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市级审核工作。各市教育(教体)局登录系统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另行通知,申报学校用户名和密码由各市教育(教体)局在系统中分配。
联系人:姜涛、陈志浩,电话:0531—81916538;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省教育厅501室。
七、实施管理
(一)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遴选300个左右专业立项建设(含已经立项为山东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的学校须建设的特色化专业)。
(二)项目立项后,学校要完善专业建设方案,编制任务书,经市教育(教体)局、市财政局审核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核准后,正式启动项目建设。项目学校专业要深化改革创新,聚焦建设任务,健全责任机制,扎实推进建设,确保工作成效。
(三)各市、县(市、区)要加强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落实建设任务,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市教育(教体)局负责学校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审核论证,督促落实相关政策和建设资金,对项目建设指导、监督,实施过程性监管。
(四)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建立绩效评价机制,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和验收评估,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对资金筹措有力、建设成效显著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对资金筹措不力、实施进展缓慢、建设实效有限的项目,提出警告并酌减资金支持额度。出现重大问题,经整改仍无改善的项目,中止项目建设。建设期满,通过验收评估的专业,认定为“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
(五)项目建设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投入、举办单位投入、学校自筹和社会资金支持等为主。各地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确保建设期内实际安排项目学校的年生均拨款标准(不含上级专项资金)根据学校建设需要逐步提高,不得下降。省财政将结合中央资金给予专项补助,建设期内分年度拨付。
山东省教育厅 最新文件 关于实施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特色化建设计划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