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重点行业固定污染源分布,全部纳入生态环境管理范围。
四是推进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印发了《关于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实施方案》《“十四五”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积极推进排污许可与环评、总量、环境统计、监测、执法监管等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融合工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五是强化固定污染源信息化管理。建成并稳定运行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承担全国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和日常监管,企业在线填报、生态环境部门在线审批以及动态查询、数据报送、报告提交等均在同一个平台完成;初步建成全国排污单位电子地图初级版,形成全国“一张图”;研究制定《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技术规范》,引导河北、上海等地开展排污口信息化试点,用单个二维码记载排污许可、环境监测以及监督执法等信息,推进“一证式”监管。
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未来将如何发力?
今年5月12日举行的“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叶民表示,生态环境部将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积极衔接各项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全面推进“一证式”管理,努力构建企业持证排污、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执法新格局。
生态环境部4月份印发的《“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提出,排污许可核心制度进一步稳固,其中,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全面落实。
未来,我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还需要在哪些方面持续发力?邹世英表示,首先要不断推动环境管理要素全覆盖,建议持续推动将工业固体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相关工作,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加强宣传培训和帮扶指导,强化排污许可证中工业固体废物的填报质量;进一步探索研究将环境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的管理内容和实施路径,依法推动将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证等。
其次,推动排污许可证内容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挂钩,建议可通过部分重点行业排污许可技术规范的制修订研究工作,探索污染物许可排放量与环境质量挂钩的计算方法。
最后,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议进一步优化完善排污许可平台与移动执法、自行监测等平台系统的衔接,推动监管执法精准化、高效化,实现数据互通。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推动排污许可数据应用。
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将排污许可作为企业合法生产的“身份证”,是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必然要求。当前,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入“深入打好”阶段,面对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艰巨任务,排污许可工作仍任重道远。
来源:中国环境
作者:张韵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