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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意药业申报】浙江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时间:2023-03-28 16:04:0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 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6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

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意药业”或“公司”)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治疗领域划分的经营情况:

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经营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 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3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2020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8月10日以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发送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颜贻意主持,公司监事曾焕群、张高桥、苏丽萍,公司财务总监吕孙战,证券事务代表陈雪琴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5)

2020年8月20 日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 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4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8月10日以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发送全体监事。

3、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焕群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柯泽慧及证券事务代表陈雪琴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 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5)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 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5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之要求,现将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3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7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3,568.8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59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9,978.80万元,已于2017年3月9日全部到帐,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汇会验[2017]054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032.12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753.1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洞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㈡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㈢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㈣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 28,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㈤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

[注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无法单独进行财务评价。

[注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无法单独进行财务评价。该项目建成后,公司新药研发能力和实验检测能力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公司开发新产品,创造新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公司代码:603811 公司简称:诚意药业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分配无转增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受到较大冲击,医药行业亦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公司在确保员工安全、健康的前提下,积极应对市场,积极、有序地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尽管发生了严重疫情,由于公司采取了抗疫和生产经营“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赢”的策略,取得了防疫抗疫阶段性成效,将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011.9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25.2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35%。 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销售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深耕营销网络建设和发掘产品潜能,持续拓展市场营销网络的广度和深度,精选各级区域经销商,做好经销商的维护和管理。对公司主产品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等不断做深做细产品的学术推广与企业品牌,通过提供专业化的学术推广服务,充分实现产品学术、临床治疗和商业模式等多层面合作。充分挖掘新老品种潜能,积极优化产品结构,持续开展产品价值链的分析和优化工作。积极参与医药招标省份的招投标工作,公司主产品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已在大部分省份中标。同时,强化对各地经销商的管理,加强对终端医疗机构的跟踪和服务,加大市场的风险管控,实行公司销售的可持续增长。此外,公司以上海虹桥核心商务区为依托,在上海运营的营销中心,通过选聘更多优秀营销人才,打造一支适应市场变化的营销团队,建立一张更加强大的覆盖全球的销售网络,加快公司营销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生产方面

公司始终践行“质量第一”的药品生产理念,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将药品质量落实到从物料采购、生产、检验、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强化风险过程控制,保持GMP常态化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对原辅料供应商进行专项审计,强化物料供应商现场管理,从源头上保证产品质量;持续开展GMP培训,全面推行质量风险管理,通过供应商审计、偏差变更管理、生产过程中间监控、设备设施优化等手段,不断强化GMP管理;根据公司市场营销需求,合理安排各车间生产作业,安全、环保、高质量地完成生产任务。

三、研发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的药品注册申报和临床研究工作有序推进。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有20多个新产品在研;有1个品种已完成临床试验;有1个口服固体制剂品种、1个小容量注射液品种已申报并受理,有3个口服固体制剂品种一致性评价已获批;有6个口服固体制剂品种和5个小容量注射液正在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

四、投资方面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主业稳定增长同时,也在医药行业内寻找外部投资机会。康乐药业与公司同行业同地区,目前为新三板挂牌企业,近两年来业绩稳定增长,且具有潜在的业务协同可能,因而成为良好的投资标的。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共收购康乐药业股份2250.1万股,股份占比28.77%,现为康乐药业第一大股东。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将2019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预收款项,调整为2020年1月1日的合同负债,仅为负债重分类,除此之外无其他调整事项,对本公司报表年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总额均无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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