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运国际给大家继续分享越南物流清关中关于申报价值的问题
之前,我们有提到过“采购价值”可以看作CIF价,有客户问:你不是说是以CIF价进行申报吗,那我就以成本+运费(保险费)来向海关申报,申报价值也不会那么高吧?
南物流清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给大家简单说下发票方面的问题。在出口贸易中,发票分为形式发票和商业发票,它们的内容没多大区别,区别在于:形式发票起一个估价作用,以便让国外进口商向其所在国申请进口许可或外汇额度用的;商业发票是一种正式发票,在某种程度上它的作用相当于一个合同,它是出口商开给国外进口商用作目的国清关、缴税、财务记帐等的依据!
回到我们经常走的越南物流的清关申报问题中,我们在收货后向客户要求提供的发票,其作用应该相当于是一个商业发票。从这里看出,这个发票上的价格相当于国外进口商的一个“采购价格”,不要误以为这个价格是国内工厂的采购价格!
南物流清
针对客户提的那个问题,按他说的按CIF价格,我想客人对这个CIF价可能理解出现了偏差!
CIF价格=成运+运费+保险费,这个是没错的,错在将这个“成本”理解错了!
为便于大家更好理解,我现举例说明,例如:
客人在国内工厂的采购成本为1USD,将产品发越南物流清关的运输成本为0.5USD,这位客户就将国外的申报价值理解成1.5USD了,这个时候在客户的眼里明显忽略了一个隐身的看不见的一个国外“进口商”身份!
任何产品出口到国外,其商品自身就需要产生一定的价值才能出口到国外(除非您是无偿捐赠),对这个国外的“进口商”而言,是不可能将货物进口到他们自己国家而不用花超出商品本身的出厂成本的,这是一定要明白的!
南物流清
也就是说,国内客人采购的出厂成本为1USD,必然要以一定的增值价格才能出口到其它国家,假设这时商品价值增涨了2USD,那么到国外商品价值就应为3USD,这就是相当于国外“进口商”的一个到岸采购价.
所以现在的CIF价=成本+运费+保险费=3USD+0.5USD=3.5USD+保险费,这才是实际应该的申报价值!
所以客人的根本原因在于:由于走的是越南物流,这相当于是在DDP贸易术语方式下的运输。在客人眼中忽略了一个隐形的国外“进口商”所需的采购成本,直接将国内的一个采购成本理解成国外采购成本,这是不对的!
其实,对于外贸客户,他们还是比较好理解,因为他们有接触不同贸易术语下的外贸成交方式,而亚马逊客户只有DDP这样的贸易,最多也只走过像那种双清不包税的DDU方式(DDU方式在最新贸易术语中已被DAP所取代),所以做亚马逊的很多客户很容易理解错,要引起注意!
以上就是越南物流清关中关于申报价值的问题的全部内容了,如有不对的地方,欢迎大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