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版)。具体规格要求为: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上应能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照片中显示申请人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
示范图如下:
2.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3.户籍在南平并以此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居住地在南平并以此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就读学校所在南平并以此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申请教师资格全面推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按程序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可不提交。港澳台居民应当现场提交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7.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第3页由个人填写,A4纸正反面打印,贴好照片),并有经指定医疗机构主检医师签名的体检合格结论。
10.委托他人办理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师资格证认定委托书”(附件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委托办理事宜)、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1.现场确认防疫须知
①配合防疫检查。申请人应自备口罩前往现场确认,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八闽健康码”和“大数据行程码”。
②现场确认时需提交《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诺书》(附件5),如《承诺书》中有事项勾选为“是”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将不予进行现场确认。
③现场确认前需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建议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避免到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
申请人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认定机构撤销其教师资格,并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审核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由南平市教育局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户籍或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体认定时间、方式等事项以各县(市、区)教育局公告为准。
2.请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密切关注防疫要求的最新公告,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本机构现场确认前及现场确认时将适时对相关工作作出调整。
4.本公告解释权归南平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99-8832344、8810918(现场确认窗口),8636019(市一医院),5835794(市二医院)。
来源:南平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