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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售申报日期】深圳弘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转售“洪涛换债”的首次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3-04-06 10:25:0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上刊登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7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洪涛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2年4月12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2年4月13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2年4月14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洪涛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和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洪涛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转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股、转托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关于实施“洪涛转债”回售的申请;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洪涛转债”回售法律意见书;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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