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F扫描电子版(佐证材料作为申报书的附件,合并成一个文件,命名为:xx公司创新型企业申报材料)于2022年11月3日前报至各初审单位,由各初审单位审查后统一报市科技局。除特殊情况外,无需上报纸质材料。
(三)各初审单位负责企业申报材料的收集和审查(必要时可查看佐证材料原件),并填写“石家庄市创新型企业初审合格推荐企业汇总表”(附件3),将加盖初审单位公章的汇总表和推荐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22年11月8日前报至石家庄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电子版发至:kjjzfc318@)。
联系人: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科 刘佳栋
联系电话:85085849
电子信箱:kjjzfc318@
市国资委企业管理与安全生产监督科 封祖长
联系电话:86689107
电子信箱:gyglcjc@126.com
石家庄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史跃华
联系电话:85521890
电子信箱:sjzjjb@126.com
附件1:石家庄市创新型企业申报书
附件2:石家庄市创新型企业申报材料及要求
附件3:石家庄市创新型企业初审合格推荐企业汇总表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石家庄市政府国资委 石家庄市总工会
2022年10月12日
来源:石家庄市科技局网站
责编:房淑婧 苏浩军 陈兆月
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