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封面,第5 ~ 10页(目前资格后获奖情况、专业技术工作成果、主要论文、著作或专业技术分析报告等)和《广东省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各35份复印和装订。(3)近年来反映申报人本人专业水平能力的两篇代表作(如果用作外语,则需附上中文译文)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2份(包括出版物封面、目录和正文页),代表作副本对应的专家鉴定表4份,各代表作的鉴定表2份(A3大小;
面,右半面留出空白不填写)。(4)学历(学位)证、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任证书或在职在岗证明、继续教育证明、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按要求装订提交)。
(5)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或网上打印证明(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或人事主管(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材料。
(6)申请同级转评的,应在申报材料中作出转评说明,并提交原职称评审表或认定表复印件和转岗证明。
4.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要求均按粤人社发〔2022〕30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四)评审及发证程序
1.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受理的材料进行评审。其中,研究员职称评审在专业组评审时实行面试答辩。未按时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2.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评后公示,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收到各单位公示情况反馈后,将相关材料报省人社厅或各地市人社局核准、发证。公示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推行电子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登录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纸质证书。
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
(一)认定对象范围、专业及认定层级
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对象范围为符合粤人社规〔2020〕33号文有关政策规定,在我省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技工院校毕业生(广州市、深圳市市属单位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技工院校毕业生请向本市相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考核认定的专业与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可申报的专业一致。考核认定的职称层级包括初级(含员级和助理级)和中级。
(二)认定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
按照粤人社规〔2020〕33号文有关政策执行。
2.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人结合自身专业技术工作提供可证明本人真实能力水平的有关材料,如学术论文、理论文章、学术著作、参与完成的课题等。成果的时效要求按粤人社发〔2022〕30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三)认定及发证程序
1.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请,提交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并通过网络在职称管理系统进行申报。认定使用省人社厅统一制作的表格,申报人可通过职称管理系统下载或生成。
2.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核并考核评议;对考核评议通过人员,应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所在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将评议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材料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非公有制单位可通过人社部门设立的职称申报点汇总后,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4.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复核确认后将申报材料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认定。
5.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认定通过人员进行评后公示,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经公示无异议的认定通过人员,由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省人社厅确认。经省人社厅确认后,认定通过人员登录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纸质证书。公示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相关费用
职称评审或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正高级评审费用(含鉴定费和答辩费)每人每次920元;副高级评审费用(含鉴定费)每人每次780元;中级评审费用(含鉴定费)每人每次650元,中级认定费用每人每次450元;初级评审或认定费用每人每次280元。相关费用在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确认受理材料时缴交。
四、受理材料时间
2022年度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3月10日(期间的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如各地市对网上申报时间有要求,须同时满足其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扎堆聚集,请各单位或个人在报送纸质材料前先致电预约报送时间。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