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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锦申报书】深圳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时间:2023-04-18 00:10:5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范围: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农产品仓储、装卸服务;普通货运(具体以审批部门核定为准);网站建设(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农产品检测;国内货运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报检;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房屋和市场经营设施的租赁;对仓储服务业的投资。

8、股东方及出资情况:

9、产权关系结构图:

10、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西冻品公司资产总额为17,656.36万元,负债总额为12,532.37万元,净资产为5,123.9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98%。2021年度,广西冻品公司营业收入为2,096.46万元,净利润为204.63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广西冻品公司资产总额为17,284.43万元,负债总额为12,011.30万元,净资产为5,273.1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49%。2022年1-3月,广西冻品公司营业收入为561.78万元,净利润为149.14万元。

11、公司上一年对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金额为2,712万元,截至目前,上述借款已到期。

12、担保及质押情况:2016年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公司”)为其参股公司南昌深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冷链公司”)向建设银行贷款14,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9年),同为南昌冷链公司参股股东的广西冻品公司为该次担保贷款向南昌公司提供反担保,将其持有的南昌冷链公司34.48%股权质押给南昌公司。2019年2月,广西冻品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南昌冷链公司向江西省商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财政支持资金3,400万元(期限 5 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除此以外,广西冻品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事项。

13、广西冻品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及相关事项。

14、广西冻品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广西冻品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其他股东方的基本情况

(一)广西明益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5号南国花园商城F2栋F2-4号房2、法定代表人:郑镇明

3、注册资本:人民币5,180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对仓储服务的投资;市场经营管理;冻品仓储、装卸服务;投资顾问;五金交电、水暖器材、卫生洁具、陶瓷制品、电子产品、节能产品、体育用品、办公设备、文化办公用品的购销代理;进出口贸易。

7、股东方及出资情况:

(二)深圳市银和泰进出口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海吉星电商大厦19楼1910室

2、法定代表人:郑炳坤

3、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仓储服务;代理报关报检;冻肉、水产品、初级农产品的销售及其他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7、股东方及出资情况:

四、 借款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广西海吉星公司与广西冻品公司其他股东方共同按出资比例向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6,780万元,期限2年;其中,广西海吉星公司向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2,712万元。该笔借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占用成本,资金占用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2020年2月1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广西海吉星公司与广西冻品公司其他股东方共同按出资比例向广西冻品公司提供6,780万元借款展期,期限2年。截至目前,上述借款已到期。

为支持广西冻品公司运营,拟同意广西海吉星公司继续与广西冻品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向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6,780万元,借款期限展期1年,其中,广西海吉星公司对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2,712万元。上述借款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资金占用成本,资金占用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五、 董事会意见及风险防控

公司董事会认为,广西冻品公司经营稳定向好,广西海吉星公司与广西冻品公司其他股东共同按出资比例对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展期,体现了风险共担的原则,有助于支持广西冻品公司运营,风险基本可控。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广西海吉星公司与广西冻品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向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展期,体现了风险共担的原则,有助于支持广西冻品公司运营;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公司按出资比例向其参股公司广西冻品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其他

1、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共计37,336.4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共计41,128.5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26%。公司逾期未收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32,816.56万元。

2、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天津海吉星建设有限公司和天津海吉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建设公司”和“天津投资公司”)提供借款本金7,896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12月3日和2021年9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截至目前,天津建设公司向公司偿还借款资金占用成本242.70万元,即天津建设公司已向公司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成本;天津投资公司向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6.6万元,剩余未偿还借款本金7,799.4万元。鉴于天津投资公司仍在推进天津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的商业配套项目房产销售,尚无充足现金流偿还股东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对天津投资公司借款相关资金占用成本按15%计提坏账准备。

3、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南昌深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冷链公司”)提供借款本金844.872万元及全部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南昌公司将继续与南昌冷链公司及其股东方积极协商,催促尽快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成本。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对相关借款按0.5%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和2021年9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4、公司为参股公司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本金12,237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武汉海吉星公司正在积极培育市场配送区和水果交易区,同时推动其他品类招商和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集散中心还建项目政府回购事宜。武汉海吉星处于招商培育阶段,暂无充足的现金流偿还债务。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公司对武汉海吉星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和债权按20%计提坏账准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9月3日、2021年4月29日和2021年9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5、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国际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深圳市绿膳谷农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膳谷公司”)提供借款本金235.29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公司将与绿膳谷公司及其股东方积极协商,催促尽快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成本。根据绿膳谷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对相关借款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和2021年9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6、公司与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周谷堆公司”)控股股东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28,87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其中,公司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12,77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合肥周谷堆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但其近期项目建设和运营仍有大额资金需求。截止目前,合肥周谷堆公司已向公司偿还1,070万元借款本金及相关及资金占用成本,剩余未偿还借款本金11,700万元。公司将与合肥周谷堆公司及其股东方积极协商,催促尽快偿还剩余借款。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对相关借款按0.5%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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