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申报和评审近些年越来越关键,越来越受到重视和严肃对待,因为它系着老师一生的幸福,在没有其他福利发放的今天,职称已经成为老师最大的福利,所以不重视不行。单位审核人有时候重视不够,有时候是因为“人情”随意把关审核乱盖章签字,殊不知,如果出现问题,审核人是被处分处理的。那么,单位审核人如果把关不好会受到怎样的追责呢?
根据“桂人社规〔2021〕11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十条规定:“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评委会组建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严重违规情节的,向其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同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划重点:(1)小问题批评教育,责令补救,一般是程序上做不到位;(2)提供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情节的,会被追究责任,一般是申报人“没有”的必要条件材料,你给他提供“有”,情节就严重了。
总而言之,单位审核人很辛苦,且很多单位的审核人是“杨白劳”,无偿把关审核和劳动,但又面临着被处分处理的风险,请“小心翼翼”为盼,别为了“人情”而牺牲自己,这个“锅”不背为好。
结束语:踏踏实实工作,认认真真做人,积极参与学科内教育教学教研活动,该来的好事总会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