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山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物联网协会科技进步奖评选管理办法》,协会科技进步奖旨在激发各单位技术创新,解决物联网、智能化领域的关键、共性和瓶颈问题,挖掘技术含量高、效益好的创新项目。通过评选,推动物联网、智能化技术交流和项目推广。该奖获山东省社会科技奖励(第一批)备案。2021山东省物联网协会科技进步奖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在物联网、智能化领域具有深远影响的技术研究和创新成果,成功实现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技术应用,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评选程序
1.评审组织。协会核查申报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权威专家进行答辩评审,产生2021山东省物联网协会科技进步奖获奖名单。
2.社会公示。评审结果在我会网站、微信、头条等融媒体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
3.通报表彰。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获奖的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相关部门奖项评选。
三、有关事项
1.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协会科技进步奖评选管理办法进行评审,做到好中选优,确保先进性、创新性。
2.各会员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一项,项目完成人不超过6人。
3.对于弄虚作假,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已经获奖的,撤销已获奖项,且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评选。
4.申报单位请于2022年1月10日前,把申报材料PDF和Word版发送至秘书处邮箱,纸质盖章原件一份邮寄给联系人。
联系方式:
侯广尧: 0531-82679069/
邮 箱:hougy@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科院路19号人工智能研究院501
附件:
1.山东省物联网协会科技进步奖申报书
2.主要完成人信息
山东省物联网协会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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