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月 征 期
● 1月1月-19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土地增值税、工会经费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 1月4日-31日
社保费申报缴纳、社保缴费工资申报。
● 1月1日-31日
申报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 1月4日-3月31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扣费。
● 1月1日-3月31日
申报缴纳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
● 1月1日-5月31日
申报缴纳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1月1日-12月31日
申报缴纳2022年度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