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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辞职报告违反哪条法律

时间:2023-02-12 15:03:4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员工在跟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合同中通常会有一条规定:正式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试用期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相信大多数员工,在离职的时候,都会遵守合同,提前跟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其实只要是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并不需要真的等到三十天(或三天),就可以顺利离职了,不过也有一些情况,双方没那么“好聚好散”,这个时候,如果员工的离职没有严格按照合同来走完流程,并且因为其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带来了实际损失,那么很可能就会惹来法律纠纷。

咱们先来看长沙的这个案子:

2019年5月,谢某入职xx公司,担任设计师助理一职。入职后,谢某在公司学习了手机主题打包等信息。2019年11月9日,谢某突然以个人原因擅自离职并迅速入职第三方公司,将在xx公司学习并掌握的手机主题打包技术用于第三方公司,直接导致xx公司与第三方公司关联单位合作终止,每月直接损失至少3.6万元。

2019年8月,湖南长沙XX公司,将员工谢某告上法庭,理由是,劳动者谢某以个人原因向xx公司提出离职,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XX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请求依法确认谢某擅自离职违法;2、判令因谢某违法擅自离职给XX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18.5万元。

但谢某辩称,自己在xx公司担任的助理岗位,岗位级别低,薪酬待遇低,不可能造成上诉人公司巨额的经济损失。xx公司存在多处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被上诉人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经调查,一审法院认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谢某以个人原因向xx公司部门负责人提出离职,并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根据谢某离职前工资标准、工作岗位性质、工作年限以及离职原因与入职情况,酌情认定谢某应赔偿xx公司损失6000元。至于原告xx公司主张的,因谢某违法离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18.5万元,因提供的证据不充足,法院予以驳回。

一审的结果,xx公司并不满意,继续申请上诉,不过二审的结果仍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本案中,xx公司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员工谢某违反“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因此对xx公司索赔的18.5万,不予理赔。但谢某没有按照正规离职流程,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因此最终被判赔偿用人单位6000元。

本案的这个判罚十分合理,同时也是给我们员工敲响一个警钟:一旦签订合同,工作就不再是一个人的事。它是一份受法律保护的契约,因此违约的一方,理应依法给予赔偿。不过,法律也是公平的,如果用人单位索赔的金额不合理,法院也不会纵容的。

比如,下面这桩案件:

某超市收银员刘某,月工资2427元。在十一国庆节假期第一天离开工作岗位后一直未归。后于国庆假期的第三天给人事主管发短信要离职。

超市人事主管便向刘某发短信警告,称其擅自离职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如果不及时返岗,公司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但此后刘某一直未与公司联系,也一直未再去公司上班,接着公司向仲裁委仲裁提出仲裁,要求刘某赔偿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9000元。

最终,仲裁委根据刘某的月薪状况,判罚刘某自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公司485元。

公司不服,提出上诉,称因为刘某擅自离职,公司不得不临时雇佣赵某代替其工作,赵某日薪为350元,故向刘某索赔损失9000元。

但法院认为,刘某的公司为月薪2427元,平均日薪100元左右,而王某的替代者赵某,日薪350元,甚至比同公司管理层的经理黄某和办公室主任王某的日薪还要高,这个薪资明显不合理。最终,一审法院裁决,刘某的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为2223元。

刘某不服,提出上诉,但最终二审维持了一审的裁决结果,责令刘某在决书生效10日内支付公司2223元。

所以通过刘某的案例,我们能够看到,对于员工违约擅自离职的案件,法院的判罚通常是比较清晰的。对于员工确实有违约事实的, 通常会参考员工薪资标准来判处罚金,所以公司想要过多“讹诈”,也是不太可能。

总之,通过今天的案例分享,我们是想告诉大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看起来是给员工增加了一项义务,其实也是变相给员工提供了一项权利。只要提前30天通知单位,员工就可以毫无障碍地离职,不需要承担其他法律责任。而即便员工违反了这条规定,公司想要索赔,也必须能够提供确实的证据,证明员工的违约确实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且索赔的金额,必须结合员工的实际薪资和具体情况,不能过高。

所以,当我们了解了这条法规,以及违反法规的后果,就更应该引起注意:一、除非遇到极特殊情况,尽量不要“违规离职”;二、一旦真的被用人单位起诉,要依法维权,不要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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