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事业单位按照财政拨款的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二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三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益三类),这三类事业单位人员,基本上很少流通,我们周围经常听到的事业单位大多是前两类,至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大家则了解得比较少,因此,今天小编和网友们扯扯这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一些事情。
首先,这三类事业单位是按照财政拨款的不同而进行分类的,但是有些东西还是相同的,比如他们的工资基数以及绩效额度,都是在政府的批准下才可以发放的,只是对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来讲,相关的工资和绩效,需要你去找钱,找到了以后才可以发放,但也不是想发多少就发多少,这些都是要经过上报批准的(我们这就有一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发的过于多,最后被勒令退款)。
而之所以将有的事业单位划分为自收自支,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有的事业单位本身就是提供有偿服务的,其收入足以维持本身的运转,但是这样得有偿服务,交给社会来承办的话,又会出现其他意料之外的情形,从而降低了社会公信度,带来不好的影响,还有就是有的地方,社会组织没有相应的资质来承担一些事务,因此才会设立相关的事业单位来承担相关事宜(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大多是以前设立的,现在存在的都属于遗留,随着改革的进展,会慢慢消化的),比如一些设计院、检测中心、质量监督站等等,都是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而且不宜将其推向市场。
其次,上面说到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按照经费来源划分的,而且网上经常流传,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要转为企业,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其管理模式就是企业的管理模式呢?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你也是事业单位,再这样的大前提下,只是因为经费来源不同,因此才有这些分类,但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招人、用人也是遵循事业单位的那些制度的,比如“逢进必考”原则(其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效益一般都是很不错的,出现离职的情况算是很少的,至少比教师行业少),而且其人员的身份也是事业编制(自收自支编制),执行的一些政策和事业单位类似,同时,其员工的管理也是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进行的,作为自收自支单位的一把手,一般情况下,对于员工的处理,也仅限于业务方面,至于人员的去留,只要你不犯错误,肯定不会辞退你的(都是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条例来管的)。
最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改革,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大部分会根据情况转为企业,但是仍然有一部分会转为全额拨款,这些都是说得多了,不过在改革中,有些单位仍然要求保留事业单位的性质,这样的话,单位属于事业单位,其就可以承担相应的公益事业,而人员保留企业管理方式,比如目前的房管局,在有些地方就是采取这样的方式。
以上就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一些知识,不对之处请指正,欢迎网友们一起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