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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商会的辞职报告]商会副会长辞职报告…

时间:2023-03-14 14:30:2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10月1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剖析了浙江省绍兴市政协原副主席陈建设严重违纪违法案。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2004年,时年51岁的陈建设提前退休。15年后,陈建设主动投案。“退休15年还来投案,这不仅是对我自己的交代,也希望给所有临近退休的领导干部敲响警钟。”陈建设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陈建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

这表明,“提前退休”前一年的陈建设开始大肆敛财,仅一年多的时间便受贿625万元。

据公开履历,陈建设生于1953年1月,1976年,作为知青的他返城,进入一家国有企业;1985年,又进入机关,成为绍兴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一名科员,后历任流通科副科长、科长。

1991年,陈建设任绍兴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两年后主任、党组书记。1998年,陈建设出任绍兴市副市长。

“这个阶段,陈建设兢兢业业,调查也未发现其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浙江省纪委监委相关调查人员说。

2003年,时年50岁的陈建设原以为自己能在副市长的岗位上再干一届,到55岁转岗人大或政协。然而,当时有关领导找他谈话,表示他将担任绍兴市政协副主席。

陈建设在后来的忏悔书中写道:“当时我内心深感委屈,错误地认为组织上为了安排另一同志,不再重用我了,50岁就让我去清闲部门虚度光阴了,对组织充满了抵触情绪。”

在陈建设看来,副市长人前风光,有实权,而政协是清水衙门,有职无权。

“在机关顺风顺水工作时,这个价值体现不到金钱上,现在自觉‘官途不顺’,因此要尽力把所谓的‘人力资本价值’转换为现实的资金价值,使自己和家人后半辈子能过上富足舒适的生活。”陈建设在忏悔书中写道。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2003年3月25日,陈建设正式向组织提出提前退休的申请。此前不久,陈建设已经通过秘书结识了当地颇有影响力的商人孙某某,两人决定合办房地产企业。

2003年4月,孙某某出资3000万元成立了浙江永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建设持股15%。后经调查发现,陈建设在职期间及退休后的三年间到原职务管辖地区的多家企业兼职取酬,共计230余万元(税后)。

2004年9月,组织正式批复陈建设提前退休。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陈建设提前退休后,曾以商会会长、商人身份公开亮相。

2008年,他以“绍兴北辰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身份,出席一家房地产项目的说明会;2010年,他以“绍兴越商研究会会长”的身份,在上海出席了绍兴在沪企业联合会成立五周年恳谈会。

此外,他还在2013年当选了上市公司古越龙山的独立董事,但随后被要求辞职。

根据2015年4月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陈建设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鉴于陈建设先生个人原因辞职。

2018年底,浙江省委巡视组对绍兴进行巡视。据文章介绍,此时的陈建设,知道自己的贪腐行径已难逃党纪国法的追究,打算过完这个年,就向浙江省纪委监委主动投案。

2019年2月,陈建设到浙江省纪委监委主动投案,并退出收受的625万元款项及3155.6万元孳息,共计3780.6万元。

陈建设说:“我感觉组织已掌握了我的违纪违法事实,当时想了两条路,第一是逃往国外,但看过媒体报道,已有许多‘百名红通’人员被陆续追回,说明这条路已走不通;第二就是主动投案,与其组织找上门,不如主动向组织交代,坦白从宽,争取从轻处理。”

2019年5月,陈建设被开除党籍。经查,陈建设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提前退休“铺路架桥”,与私营企业主合股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利用职务便利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19年9月,陈建设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对陈建设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宣判后,陈建设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陈建设简历

陈建设,男,汉族,1953年1月出生,浙江新昌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69年2月参加工作,198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07-1986.07绍兴市食品公司党委委员、党办主任;

1986.07-1989.03绍兴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流通科干部、副科长;

1989.03-1991.08绍兴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流通科科长;

1991.08-1993.06绍兴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

1993.06-1998.06绍兴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1998.06-2003.05绍兴市副市长(其间,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在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3.05-2004.07绍兴市政协副主席;

2004.09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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