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高继明请求辞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3年1月9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高继明请求辞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经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高继明辞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根据法律规定,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职名单
(2023年1月9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永志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来源: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