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法官:
我是一名会计,2021年年初入职A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因老板投资了几家公司,所以平时我要做好几家公司的财务账。上个月老板说我账做不清,要辞掉我,后来又说要留下来也可以,但要与其投资的B公司签劳动合同。在与B公司签劳动合同的同时,他们又拿出A公司的劳动合同及离职申请让我补签,说是为了办理劳动关系转移手续。为了保住饭碗我就签了,但在补签合同时拍了照。十多天后,B公司突然就以莫须有的理由将我辞退了。我想申请仲裁要A公司支付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请问,会获得支持吗?
读者 汪女士
汪女士:
如果你所述之事属实,A公司在你入职时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事后采用欺骗手段补签,那么只要未签合同非你原因所致且你未明确放弃权利,那么你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应获得支持。但裁判者对事实的判断需结合证据,而非仅凭一方陈述。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证实,举证不能要承担败诉责任。你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就需对与A公司的合同系事后补签的事实进行举证。你称自己在补签合同时拍摄了照片,因不知照片内容及具体情况,无法获知你的证据是否有证明力,亦无法就你的诉请能否获得支持给出明确的判断。至于违法解除赔偿金,虽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其应对此承担举证责任,但因有离职申请在前,你向A公司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同样需证明该离职申请非你真实意思表示而是被欺诈所写。如你向B公司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即使如你所述B公司辞退你没有合法理由,也仅能就在B 公司的工作年限获得补偿,如要将A公司的工作年限也计入在内,你就需证明至B公司并非自己主动离职而是关联公司A公司安排的。建议你通过工会或劳动行政部门的相关调解组织先行调解,确需提起仲裁的,也请收集充足的证据后再行主张。
乔蓓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