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一个关于工伤案子的判决书,看完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事情是这样的:员工张三是在11月份入职的12月中旬刚刚入职一个半月的时间,在工作过程中不小心把手指头给切掉了然后员工就去申请工伤认定,单位矢口否认不是他们的员工,没有见过你这人,单位就否认劳动关系。
张三有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他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呢?
因为公司没发过工资,没交过社会保险,没有微信聊天记录,就仅仅有一份医院的病历单。病历单上的签字是公司老板的一个儿媳妇在上面签了一个字
而且单位还不承认,单位说这个签字的话不是他签的,想把事情撇得一干二净。
这个案件放在一般情形之下肯定是不会认定工伤的,就因为不认定劳动关系。
但是你猜这个负责这个案件的法官是怎么最终认定下来是劳动关系的?
法官在评审的时候让张三自己手画了一个工厂的图,你要画出来公司的库房在哪?车间在哪?宿舍在哪?
然后法官带着张三去这个被告公司的实地进行勘察,拿着张三的图一个一个去对,一个个去看。实际场景中库房、宿舍、、车间跟员工的画图是否一致?
结果还真一致!
而且在这个实际勘察的过程中间,还遇到了老板的儿媳妇。
然后法官就问到儿媳妇你已经离职了,你怎么还在这呢?结果这儿媳妇解释不清楚。
因此法官确认单位在撒谎,员工的说法是真实的。
认定双方之间具有劳动关系并且最终使员工享受到了工伤待遇。
您见过这样的法官吗?我觉得在劳动争议的场景里面是太缺少这样的法官了!
这样的法官才是真真正正为劳动者做主的法官。#头条创作挑战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