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越来越多的人
在微信群里
分享愉快的事,吐露不愉快的事
.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那个?
在微信内发表不正当的言论
会造成不少麻烦。
不,有人
在微信群里多次受到侮辱
不能忍受辱骂
所以他把骂他的那个人
向法庭起诉了。
最近浙江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审议了名誉权纠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被告人王某在村微信群里辱骂原告孔某,侵犯孔某的名誉权后,最终被判决赔偿道歉和精神损害赔偿金。
在微信群里破口大骂,除了公开道歉外,还要吃亏。
据悉,王先生和孔某与村民们一起因投资发生了纠纷。王某于2019年12月在两人所在的村民微信郡(微信郡共70人)发表了《共谋断子绝孙》.多次发表“败类”等污言秽语,辱骂和侮辱孔某,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孔某于2020年1月向烽火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公开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慰问金。2020年4月,烽火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王先生在微信群里多次发表不当言论损害了原告孔某的名誉权。
法院结合了王先生的过错、侵权行为情况、后果的严重性等。
被告人王某在微信群里向原告共谋先生道歉,并判决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韩元。在微信群里骂人的一名男子被拘留
最近,内蒙古多旗公安局王爱祖派出所调查了一起利用微信军队发泄不满、肆意辱骂他人的事件,违法者王某已于3日被行政拘留。
据报道,王爱祖派出所于4月24日8时左右接到村民杜某的举报,称村民杜某在村无公开郡内破口大骂。
4月23日21时,王爱祖镇村民王某被发现因日常琐事与村委会委员杜某发生争执,并通过村务公开组发语音的形式多次辱骂和侮辱杜某。
网络社交活动不能为所欲为
法官表示,微信、微博等互联网社交平台是非法的,公民在网络空间进行社交活动时也要遵守法令,不能任性和节制。如果在微信军队、朋友圈等网络空间破坏他人名誉,构成侵权,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扩散!
文明互联网,提醒更多人!
资料来源:中国青年报,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内蒙古晨报,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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