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提前亏损取消合同的欲望遭到了商家“停电封锁”
在南京李玉成经营儿童服装店的房女士由于无法承受亏损,计划于2022年6月30日提前撤销合同,但李玉成对24000元的绩效保证金能否被房地产管理费抵消存在争议。商场方面表示,根据合同办事,不退还保证金,物管费必须补充。沟通无果,5月20日,李玉成派人关闭房间女士店铺的电源,必须关门。
眼睁睁地看着商品堆积在封闭的店铺里,赤字持续存在,合同能否顺利解除还是个未知数。焦急的方女士拨打双边座间96096热线寻求帮助。
长江晚报/紫牛记者刘梦雪曹璐杰
店主请求帮助
申请了撤退章,但因为停电封锁了门,想用保证金收取房地产费
方女士于2021年5月与南京雨花大邱李玉成签订了75平方米商铺租赁合同,经营童装。合同租赁期限为两年,即从开业到2023年7月16日。
2021年7月18日,服装店在李玉成三楼正式开业迎接客人。正当方女士犹豫不决,计划未来发展,传染病开始影响南京。“虽然后来疫情有所缓解,但人气仍然上不去。每天进店的人很少,只能做2-3个单项事业。每个月都亏损。”方女士告诉记者,便宜的王位城市后期,根据相关政策减免了部分房租,但与前期投资和商家高额管理费相比,这是杯水车薪。
“店铺的现金流压力大,难以忍受。”方女士不得不主动找李玉成申请撤退。2022年3月31日,方女士正式通过微信联系李玉成,向甲南南京建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了“解约撤退点”申请,提出免除赔偿费、退还保证金等要求。
在双方交涉过程中,李玉成向方女士发送了逾期支付费用通知书,5月20日突然关门停业,儿童优点至此完全停业。
记者最近到达了李玉成三楼女士的儿童服饰店,看到两把大锁填满了玻璃门。隔着玻璃门,昏暗的店铺里放着很多儿童服装。“我前后投资了20多万韩元,仔细计算,已经损失了一半以上,剩下的是压在手上的衣服。”方女士说。方女士没有放弃与购物中心的沟通,甚至来到雨花台区司法调解员进行协调,但仍然无法与购物中心达成一致意见。
记者5月17日获悉,甲方通过微信寄方女士拖欠缴纳费用通知书表示,方女士应在2022年4月20日之前缴纳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的总费用共计18550.96韩元。但截至2022年5月17日,方女士仍未缴纳上述费用。通知书要求方女士安排付款到5月18日为止。该通知书明确规定逾期支付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方女士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记者从方女士口中得知,拖欠的18550.96韩元大部分是房地产管理费。“店铺的房地产管理费太高,比房租高得多!”方女士表示,目前,她这家店铺的租金为每平方米每天1.8元(取决于销售额达成率,可能会有一定的变动),物业管理费为每平方米每天3元,其中水、电等公共事业费为“从2月份来看,管理费为6300元,租金为3100多元”。二月份的总天数少。如果总天数为31天,每月要交6900多韩元的房地产管理费。" "
"商家说,因为他们要负责活动,吸引客流,所以物业费很高。"方女士不得不说:“目前总共10个月的租赁期中,有6个月受到传染病的影响,没有活动。”其他几个月进行了活动,但没有直接效果,客流仍然很少。在那几个月里,购物中心活动基本上在一楼进行,对我们三楼的店铺几乎没有用处。" "
方女士曾多次向商家建议“物业管理费比其他商家多太多”,请与房租一起减免。经方女士通过微信回复多次催促“确实比任何项目都高”,但表示“公司不同意更改管理费”。
“我实在付不起钱。不得不撤柜。再说,保证金也是我的钱。为什么不能用来抵消昂贵的物业费?”方女士告诉记者,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缴纳了24000韩元保证金,现在由于疫情无法经营,她建议商场用保证金抵消物业管理费,没想到被商家拒绝。
购物中心回应
“一切都按照合同处理!即使提前解约,也不退还保证金。”
“方女士单方面违约,支付逾期费用,我们将没收她24000元的成果保证金。一切都要按照合同处理!”怡岳市物管南京怡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单一女性代表公司入场。
“公司根据政策向方女士减免了部分租金。3-5月的租金也已经在进行中,根据政府的规定减免给方女士。”对于女性提出转移密封的货物,丹夫人也表示了公司的态度。必须缴纳房地产管理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否则,一件衣服也拿不走,后期费用也会累积起来。
"实在无力支撑。现在才要求解除合同。不能认为现在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方女士希望商家以利润为目的,同时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律师提醒
提前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要及时通知和证明
江苏法德东航律师事务所合作伙伴蓝天斌律师表示,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工委意见,对于因疫情防控而无法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新冠疫情是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有关规定,如果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因为疫情防控不能履行合同是不可抗力的。“当然,并不是所有与传染病相关的东西都是不可抗力的。有些可能是局势变了,继续不公平地履行合同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或变更合同。”
蓝天斌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p>蓝天彬律师建议,方女士首先要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及时告知因不可抗力因素要求解除合同或者变更合同。其次,要及时提供证明,比如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暂停营业等相关通知。再者,计算自己的损失,确定不可抗力的免责范围,是部分免责还是全部免责。“在实践中,不可抗力并不必然就可以全部免责,有些只能部分免责。方女士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款项。”
方女士主张以“保证金”抵扣物业管理费的诉求,在法律上,是否有支持的相关条款?蓝天彬律师表示,保证金是一回事,物业管理费是另一回事,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不过,租客可以根据疫情防控这一不可抗力的影响,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方女士欠款,商场对方女士租赁的店铺封门又断电,还扣留其货品,这一行为是否合法?蓝天彬律师说,断电行为某种程度上属于行使合同履行抗辩权的行为,是为了阻止损失扩大化。不过,要掌握一个度,要和租客的拖欠租金、过错程度相适应。否则,房东部分诉求可能不会被法院支持,超过必要限度造成损失的甚至可能要支付赔偿。
来源: 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