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进步,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进行借款转账、工资支付、购物转账等,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其中隐藏的风险,并没有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近日,青海省西宁市的高某某就因其提交的微信转账记录不能作为已支付工资的有效证据,被法院判决要求支付劳务工资50000元。
2019年6月,高某某与占某某签订协议,高某某承包玉树州某个项目,由占某某提供施工人员帮忙做工,双方约定施工完成并经验收后,一个星期内付清工资费用。
2019年11月施工完成。同月份,高某某向占某某出具《欠条》一份,载明:今欠占某某玉树工地工资50000元,欠款人高某某(居民身份证号码:×××)。
后因高某某未支付50000元工资,占某某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高某某向占某某支付劳务工资50000元。
高某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提供4份微信转账记录,证明其已向占某某支付工资38000元,但这些微信转账记录并没有作任何标注。
二审法院认为高某某提供的4份微信转账记录,不足以证明其已向占某某支付了玉树州项目的工资,判决高某某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维持一审判决。
高某某的经历,给了我们很大地警醒:微信、支付宝转账支付务必慎重,如果不小心踩雷了,可能要承担严重后果。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规范自己的支付行为呢?有三点需要记住:
1、微信、支付宝转账时,要备注清楚转账是干什么用的,比如借钱、还钱,支付购买商品、物品的费用或者XX款项等,别贪图省事或者碍于情面,少打几个字,说不定哪天这几个字就成了“护身符”。
2、如果忘记写备注,在转账后,第一时间发给信息告诉对方,已通过微信(支付宝)转了多少钱给你,干什么用的,比如还款给朋友20000元(给对方发信息:某某,我已通过微信转账20000元给你,用于偿还你XX年XX月XX日借给我的20000元,收到请回复,谢谢!)。发送信息后,要确认对方回复收到;如果对方领取了,没有回复任何信息,要打语音或者电话跟对方确认清楚。并注意做好记录保存。
3、如果之前有白纸黑字协议的,要当面收回来,并在协议上写清楚,哪年哪月哪日已通过什么形式(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偿还清楚,双方签字摁手印。这种做法虽然麻烦甚至可能伤感情,但却能有效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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