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奴十二年》里,有一个很惨的故事,让人困了很久。
19世纪40年代,美国南部农场大量培养奴隶,包括采摘棉花、割甘蔗、种植玉米红薯等。
农活虽然辛苦,但对技术要求不高,奴隶同样能胜任。
有一个农场,有一个很巧妙的女奴帕西,摘棉花是圣水,男人一天能摘200英镑,她能摘500英镑。所以主人必须留下她。
帕西在这个农场长大,在她小时候,女主人把她当作小猫小狗一样的小东西玩。
但是随着她逐渐成长为少女,女主发现男主总是色迷迷看到她,嫉妒得发狂,要求主人卖掉她。(在我看来,这就是我们的生活方式)莎士比亚(Romison Romier Juliet)。
主人不能第一个卖。第二个奴隶可能是均价。他无法向买家证明帕西的工作效率太高,不能卖两倍的价格。向主人出售法西斯是赔本生意。
女主人大发脾气,总是找借口让厂长鞭打帕西,把她的皮肤打得爆炸。
这也成为两对夫妇争吵的原因之一。
每次争吵后,主人为了讨好女主人,鞭打帕西,继续打帕西。
女主人带着孩子冷冷地看着。
同时,当主人怀疑帕西关系好时,当主人心情不好时。帕西都是最先被殴打的受虐者。
男主人可以在和帕西同时上床的同时虐待和鞭打——。他不把她当成人。
女主把帕西当成动物——,不说“Girls Help Girls”。总有人认为自己是盖尔,别人好像什么都不是。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