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则新闻引发了舆论广泛关注,因为一部名为《斗罗大陆》的动漫作品,腾讯向抖音索赔8亿。半年以来,腾讯对抖音的总索赔金额已经超过29亿。网友惊叹之余,纷纷表示不愧是“南山必胜客”,腾讯继游戏广告之外有了第三块收入——告抖音。

联想到之前的“视觉中国”4张图片索赔500万,各大高校和学者们对知网版权垄断、下载费用高昂的声讨,让人不禁想问,一部动漫索赔8亿,究竟是维权还是绑票?这样的知识产权,符合立法本意吗?

事实上,通过知识产权来搞恶意维权,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特别是专利领域,以至于有了一个专门的概念,叫专利流氓(又称专利蟑螂,Patent Troll),指的就是一些积极发动专利侵权诉讼以获取赔偿,却从没生产其专利产品的个人或公司。根据美国Patent Freedom调查指出,至2010年4月1日为止,美国有超过325家专利流氓公司,领域大都涉及半导体、软件应用等。

华为、格力等中国企业,都曾饱受专利流氓的骚扰。去年两会上,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董明珠还为此专门提交了一份议案,名字就是《严厉打击“专利流氓” 保障创新企业正常经营的建议》。

“视觉中国”和腾讯的“绑票式”索赔,很可能也是参考了专利流氓们的惯用伎俩,将其复制到了版权领域。对此网友们看得也是非常明白,嘲讽其“借助侵权的幌子敛财,打压竞争对手搞垄断的本身那是相当厉害”。

记得此前,华为首席法务官宋柳平曾经明确表示:“华为知识产权不会武器化,不会是高额的许可费用……华为专利主要用来护航主航道业务发展。”然后就因为一部动漫——还是用户上传的内容,不是抖音自己发的,腾讯张口就是8亿。同样是深圳企业,差距怎么这么大呢?


在这里,恳请“视觉中国”和腾讯们,放过知识产权吧。这么多年的普法宣传,知产保护的观念好不容易才深入人心,就别再给维权抹黑了。

毕竟,企业做大做强,归根结底还是要靠提升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总不能真像有些网友说的那样,产品上打不过,公司又收购不了,所以只能上法务?那样的话,就真成流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