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最早发明火药的国家。早在东汉年间,炼丹的道士们把硝、硫、碳混在一起炼的时候,不小心造成了爆炸。经过摸索,最初的火药便诞生了。

火硝,又称硝酸钾,是制造火药的重要材料。吉林乌拉就盛产着这种硝土。

清至民国,吉林乌拉因所生产的火硝用于军事而闻名。

咸丰九年(1859年)至光绪二年(1876年)每年产量可达到一万多斤,除了满足东北地方的军队外,还支持了曾国藩、左宗棠平定新疆收复被沙俄侵占11年的伊犁。

十九世纪至二十世纪初,乌拉火硝可谓在军事上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其实在努尔哈赤时代,就非常重视军火器部队的建设。努尔哈赤通过走私的方式用貂皮、东珠、人参来换取硫磺、硝石,在部落配有完善的火硝制造加工体系,能大批量地为前线提供优质的弹药。

《清太祖实录》中记载,到萨尔浒大战之前,八旗军使用火器的官兵技术娴熟且经验丰富,作战时与步兵、骑兵配合得十分默契。

历史上没有明确记载发明火药的人是谁,但是唐初火药的发明人就是孙思邈。

孙思邈,著名的医学家,有“药王”之称。据《诸家神品丹法》中记载,孙思邈创的《丹经内伏硫磺法》中就掌握了由硝石、硫磺、木炭混合在一起的火药配方,而且此配方传播广泛。

在明朝时,东北乌拉有硝石做火药的行当。传统的造硝工具很简陋,只用一口大铁锅、碱土和麻杆灰。把碱性土用水过滤后放进大锅里,不断地加水熬。

一两天后,铁锅会结一层白色。上层为盐取走,剩下的液体倒入木器里凉透。刚熬出来的硝颗粒很大,需碾碎。碾碎后再把硝磨成细末。制作好的硝配上硫磺、泥土,就是火药了。

火药的熬制过程

到了清朝,硝更是被广泛应用。官府在乌拉街设专门的部门和硝丁,主要是制作皮硝、芒硝和火硝。皮硝,可用于皮衣裤的制作;芒硝,用于入药治病;火硝,用于制造火药还有鞭炮。

因为当时东北八旗兵每年春秋两季操练或是打猎所需要的火药,大多是由沈阳供应。乾隆43年,吉林将军福康安为了促进硝土使用,便向清廷上奏“吉林等处需用火药,就近采买火硝”。

咸丰2年皇帝准奏,所用硫磺由沈阳(奉天)供应,设硝达、硝户加工制药。

清火炮(李侠摄影)

咸丰年间,乌拉衙门在街市专设了官硝店一座,选择家境殷实的商民万春承办。并规定火硝不能随便使用,需要官方发的印照,按数目供给。

如果没有官方的印照,不允许擅自买卖,民间用硝严格按章办事。凡是私自制硝或是走私火药的,都要受到严罚,违制者杖一百,当官的摘去顶戴花翎。

后期,吉林火硝的主要用途是在制作爆竹上。在伪满时期,吉林乌拉街上的鞭炮铺,因制造出红火热闹的年味,而闻名关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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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姜忠孝

作者:李侠

编辑:韩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