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野史君

前言:但妻——虽然是结发的,穷了,也没有法。还养在家里做什么?——柔石《为奴隶的母亲》。

《为奴隶的母亲》是现代作家柔石发表于1930年的一篇短篇小说。一个温顺善良的春宝娘,一个100元将结发妻子租给别的男人生子的黄胖,一个租妻生子的秀才,一个刻薄狠辣的秀才娘子,四个人物,一个荒诞又充满悲剧气息的故事。


2003年,阎建钢导演将这个悲剧故事搬上大银幕,获得了不少国际国内大奖。

《为奴隶的母亲》剧照

促使这场悲剧发生的,除了贫穷,便是旧时代残酷又黑暗的典妻制度。

何为典妻?

《为奴隶的母亲》中的女主角是春宝娘,这是一个温顺善良又勤勤恳恳的农村妇女,为了生活,她的丈夫将她典给一个五十多岁的秀才生子,租期为三年。丈夫的命令,家境的贫困,温顺不懂反抗的她,离开年幼的儿子,去到秀才家中,为他生下儿子,当他家的“奴隶”。

春宝娘,就是典妻,她所经历的一切,就是典妻制度。

《为奴隶的母亲》中的春宝娘

典妻,又称为“承典婚”、“借肚皮”、“租肚子”等。这是旧时代一项非常古老的制度,指的是将自己的妻子租借出去,给别人生子,租妻一到,又回到自己家中。这个现象,与如今被禁止的“借腹生子”有着异曲同工的相似点。

与春宝娘一样,被典妻的女子,虽去到了主人家,但既不是妻,更不是妾,她的地位甚至还比不上丫鬟奴婢,她的存在,只是为主人家生下儿子。而典妻所生下的儿子,虽与典妻有着血缘关系,但并不属于她,不是她的儿子。在《为奴隶的母亲》中,春宝家去到秀才家之后,很快就怀孕生子,为秀才生下儿子。但因租期不到,她在秀才家当牛当马,成了他家的奴隶,伺候全家上下。

这项残忍的制度,起源于南北朝时期,盛行于清朝,终结于新中国成立。

在南北朝时期,社会混乱,战争不断,赋税很高,老百姓过得很苦。可能是为了生存,可能是为了活下去,出现了一个“质妻和换妻”的现象。顾名思义,就是将自己的妻子换给别的男人,以此来换取一笔钱财。

民国时期的典妻契约

根据《南齐书.王敬则专》记载:“浙东五都,丁税一千,仍有质卖妻儿,以充此限,道路愁穷,不可闻见。”恰好,《为奴隶的母亲》这个故事就是发生在浙江一带。其实,自古以来,典妻就流行于南方,尤其是浙江,比如现在的宁波和舟山。

到了宋朝,不仅仅商业经济繁荣,典妻也非常流行,是典妻制度的成熟期。

甚至,这种如今在世人眼中极为不正常的制度,在那个时候,人们并不觉得奇怪,习以为常。宋朝《续资治通鉴长编》中记载道:“或于兼并之家假贷,则皆纳其妻女为质。”宋朝大量百姓实行典妻制度,到了元朝,连统治者都看不下去,曾实现禁令,不允许典妻。

统治者虽实行了禁令,但屡禁不止,民间仍然典妻,仍然有不断女子踏入悲剧,成为典妻制度之下的牺牲品。

女人成了旧时代的牺牲品

清朝时期,典妻制度更加恶化,越来越多的人典妻生子。当时,在清兵入关之时,清兵烧杀抢掠,强抢妇女。因而,这个时期成了典妻最流行也是最盛行的一个时代,比任何朝代都严重。

这个恶劣的、丑恶的、残忍的,让无数中国妇女陷入悲剧,陷入痛苦的制度,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终于结束了。

这个恶心了中国妇女千年的制度,终于结束了。

典妻为何存在千年?

典妻明明是一个违背伦理的现象和制度,在刻板、传统、讲究人伦的古代,为何能存在千年?

压迫、剥削、生存之下,诞生了这违背人理伦常的制度。

《为奴隶的母亲》剧照

“在家从父,出嫁从夫”,这句话影响了中国几千年,牢牢刻在中国妇女的心里和脑子里。因此,当一家之主的丈夫,提出把自己的妻子典给其他人以此来换取钱财,脑子里满满都是夫权之上,丈夫为大的女人们,就算心里再不愿意,再难受,女人只能同意,离开家庭,像成为货物一样。

同时,我国古代对血缘,对血脉传承的执着,也是典妻会发生的根本原因。有的家庭,女主人不会生子,既不想纳妾,又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于是,他们选择典妻。《为奴隶的母亲》里,秀才和秀才娘子一直没有儿子,专横、刻薄的秀才娘子不愿给秀才纳妾,因此,他们选择典妻,选择了春宝娘,让她来到了秀才家,为秀才生下儿子。

可以说,出嫁从夫的观念为典妻制度培养了肥沃的土壤。

土壤有了,到底是什么滋生了典妻的产生?

“苛政猛于虎”,这才是典妻产生的根本原因。

古代苛捐杂税多如牛毛

明明是自己的妻子,为自己生儿育女,为自己操持家务,如果不是老百姓的生活实在是活不下去,他们怎么会典妻呢?把妻子租借出去,让她为别人生儿育女......

百姓生活得很苦,这是我国古代老百姓的常态。

交不完的税,让他们的生活得很苦。

假如,再碰上天灾人祸和战争,那他们的日子就会过得更苦。万一,家里有人生病,有人爱上赌博......那这个家庭将会越发艰难。

在这样的环境和条件之下,那些实在是过不下去的人家,就会把妻子典出去,以此来谋利,来达到自己的利益目的。如《为奴隶的母亲》中,黄胖会把自己的妻子以100元的价格典给秀才,就是因为家境贫困,自己生了病,并染上烟酒赌。

《为奴隶的母亲》

当知道自己的丈夫背着自己做了这么残忍的交易,春宝娘除了悲愤,最终还是选择同意。

于是,家庭地位最低的女人们,就成了牺牲品。

元朝《雪楼集》中写道:“典家卖产,鬻子雇妻,多方寻买,以供有司。”对于一些穷苦人家来说,典妻成了他们唯一生存下去的选择,一个不得不的选择,一个背负骂名的选择,一个有悖伦理的选择。

伦理、名声、爱情......这些在生存下去,又有什么可比性呢?

而这,也是古代典妻一直屡禁不止的原因。

典妻的契约

假使,老百姓们人人富裕,生活幸福,未来有望,他们会选择典妻吗?会把自己的妻子租给别的男人吗?会让自己的妻子饱受折磨吗?

结语:典妻制度,看似荒诞,但在那个吃人的旧社会,却真实而悲痛的发生着,不知毁了几个女人的一生,给多少个家庭带来了灾难,让多少女性饱受折磨。

关注野史君,每天为您讲述一个野史故事,看历史,知历史,懂人生百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