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航空姐内衣照片事件,很多网民代替空姐发牢骚。

大家都觉得航空公司太小题大做了,甚至觉得就是看她老了,才借这个机会开除她,来省一大笔赔偿金。

这件事发生在三年前,小郭(化名)是南航一位工作了十五年的空姐。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和十多年的工作经验。她做到了乘务长这个位置,成为了行业顶尖的空姐。

空姐的工资一直很高,而她作为乘务长,一年的工资也接近三万。如果算上13薪,或者年终奖,奖金的话。那么这位空姐年收入最起码有四十万。

但是小郭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只是帮了朋友一下,结果让自己丢了这份金饭碗的工作。

她的闺蜜是做内衣生意的,送了几套内衣给她。刚好那天小郭上班的时候,就穿了闺蜜送的内衣。结果闺蜜就要她帮忙拍几张买家秀,并且帮忙宣传下。

于是她就刚好趁着飞机还没起飞,在休息的时候,跑到了飞机的卫生间,帮忙拍了几张买家秀。

拍完以后她可能想到,自己微信里加的也大多数都是空姐的同事,她们可能也会想买内衣。于是就把这组照片发到了朋友圈。

好巧不巧的是,刚好就被自己的领导给看到了。领导看到后勃然大怒,觉得小郭这种举动,影响了公司的名誉。于是第二天就做出决定,把小郭给开除了。

小郭被开除后非常的委屈,她认为自己并没有影响公司的名誉。自己只是拍了一组简单的内衣照,而且一点也都没露。怎么就会损害公司的名誉呢?

再加上自己也为公司辛辛苦苦干了十五年,好不容易做到这个位置,说开除就开除,那么自己以后的生活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于是她决定为自己讨回公道,直接就把公司起诉到了法院。她认为公司开除她的理由自己不能接受,要求公司按照劳动法赔偿自己的损失。因为如果按照劳动法,公司正常开除小郭的话。她十五年的工龄,再加上三万一个月的工资,少说也得补偿她个五六十万。

一审的时候,法院认可了小郭的诉求,觉得公司的行为违法,应当按照劳动法给予小郭相应的赔偿。

但是公司不同意,又提出了上诉。二审中,公司提供了大量的证据,证明了小郭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再加上她在工作时候拍内衣照并且分享到网上,确实给公司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有了这些证据,小郭就在这场官司中彻底败诉了。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她把自己的委屈分享到网上后,居然引起了网暴。

大多数键盘侠们,都觉得小郭的行为活该。自己破坏了公司的名誉,还想着公司给她赔钱。没赔到钱,就跑来网上哭诉,寻求安慰。这完全是自己活该,自己作死,能怨谁?

但很多人都觉得,公司确实处理得太过分了!内衣照完全不应该被算作“不雅照”。而小郭最初的想法,也不过是想宣传下内衣,并没有其他的想法。

就好比那些拍内衣广告的模特,甚至内衣广告的视频,这些能被算做不雅照吗?

答案肯定是不能的,因为如果按照这样算的话,那么穿比基尼的照片就更应该被定义为“不雅照”,因为她们露得更多。

当然我个人也通过朋友,仔细观看过了那组照片。我个人的感觉,确实这照片不能被定义为“不雅照”。

但是小郭作为空姐,也应该遵守工作规定。从乘务员在飞机上那一刻起,那么就都是工作时间。不能说因为休息,就干出这种事情。

特别是她还在厕所拍照,并且发到了朋友圈。这种做法,会让网友们有不好的联想,如果照片在网上流传得厉害的话,肯定会对公司造成极大的影响。

毕竟按照常识来说,一个空姐在厕所拍内衣照,然后发到朋友圈。恐怕大多数人,都会想歪。

所以小郭被开除我个人觉得一点都不冤枉,一个好的员工,不仅仅是在工作上兢兢业业。更应该保护好公司的名誉,这才是一个员工应该做的事。

那么你们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