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北京日报
北京市医疗保险局表示,根据有关规定,北京市参保院将外地医疗、定点医院医疗的产前检查、生育医疗费用纳入本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个人应先全额支付医疗费,保存相关结算文件和证明资料,以用人单位汇总,到单位保险区医疗保险机构申请水工商兑换,报销标准执行本市生育保险规定。
主要步骤如下:
医疗: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疗
费用:全额支付医疗费(产前检查、住院分娩)
报销:雇主向医疗保险机构申请人工报销。
申请手动报销时提供材料:
一、《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二、《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三、收费票据
四、住院费用汇总详细清单
五、出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6.应急证明(提供应急持卡人,住院途径为应急住院)
七、结婚证复印件。
八、必要时提供一个:
《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始)、《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副本)、《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副本)、《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副本)
Ix。如果需要,请提供: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死亡或遗产证明复印件
人工申报程序:
机构准备上述资料后,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费用输入,输入完毕后向区医疗中心综合窗口申报,报销金额将在一个月左右支付给生育工作者的相关个人账户(基本上是北京银行医疗存折)。(北京每日客户端|记者杨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