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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外汇申报】一些关于境外销售收入的核查方法

时间:2023-04-29 00:07:3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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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有云:只争朝夕,常学常新;时不我待,不负韶华。鉴于此,我jio得很有必要立马更新下自己的公众号!遂结合自己近期的项目工作经历,在此分享一些关于外销收入真实准确完整性的核查方法。

一、收入核查的一些通用程序

1、获取客户工商信息

提前获取客户的工商等相关信息,以便于后续函证、走访等工作的开展。国内客户的有关信息可通过工商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客户官网等渠道查询,较易获取。对于境外客户的工商信息则可通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出具的资信报告获取,如果不是中信保的客户则通常会收费,一份报告大概五百至一千元吧。报告信息整体还是比较全面的,会涵盖客户公司的基本情况、股权机构、历史沿革、财务数据等信息,报告长这样~

2、函证

外销业务的函证程序与内销基本一致,核对客户收件信息,独立收发询证函,对函证的全过程保持控制,对回函不符的编制调节表进行差异说明,对已发但未回函函证,需执行替代性程序。

受疫情影响邮寄询证函存在困难的,可通过邮件方式执行函证程序,过程中应对邮件函证的收件人身份信息实施核查,核查方式包括邮箱后缀与被函证客户的单位名称及官网显示的企业邮箱后缀核对;被询证客户和发行人日常业务往来邮件或文件的邮箱信息核对;收件人个人名片上的公司名称及邮箱核对;通过WHOIS网站查询回函邮件后缀的所有者,核实是否与被询证客户名称、地址等相匹配。

3、走访

对于重要客户和供应商,项目组应该开展境外实地走访,在不可抗力下导致出入境存在困难的,可通过委托会计师国际所(比如立信-BDO、容诚-RSM)实地走访,项目组通过视频形式进行访谈。访谈过程中应注意验证对方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可通过查验对方公司名称及logo 、展示公司办公场所、镜头前核验受访者展示的身份资料、地图软件核实实时地理位置等方式。

4、外销穿行/细节/截止测试

核查单据内容包括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发货通知单、海关出口报关单、出口货物明细单、海运提单、销售发票和客户回款凭证等,覆盖报告期各期公司前十大外销客户和重要新增客户。

二、外销核查的一些特别程序

针对境内公司外销收入的真实准确完整性,除了上述核查程序外,还可通过获取第三方数据进行匹配核对。第三方数据包括海关申报出口金额、中国电子口岸数据、出口保险公司投保数据、外汇收入情况、增值税出口退税数据等,下面结合案例进行具体介绍。

1、申报出口数据统计

企业产品报关出口的数据记录于政府报关系统,通过获取有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申报出口数据,可与外销收入进行比对核查。有关部门通常是地方海关,也可能是商务局、海关统计学会等,不同地方有所不同。需要注意的是,该证明通常只提供各期申报出口的总金额而没有明细,导致无法逐项分析该数据与收入之间的差异原因,若差异较大则需要执行进一步程序,该证明形式如下。

【反馈回复案例】

通过获取合肥市海关提供的发行人报告期进出口数据,与账面外销收入进行比对、分析差异。报告期内海关出口统计数据与账面数据对比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海关出口统计数据与公司账面数据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系统计数据时间性差异所致。海关统计数据来源于企业于海关系统中申报出口报关数据,公司FOB/CIF贸易方式下的交易,以货物装船离港并取得提单后确认收入,因此与海关出口统计数据存在时间性差异,各期合计差异金额为220.87万美元,差异率为0.82%,差异率较小,外销收入与海关出口数据基本匹配。

2、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数据

中国电子口岸是一个将企业进出口管理流信息、资金流信息、货物流信息集中存放的数据库,可向企业提供互联网办理报关、出口退税等实时在线服务。通过电子口岸中系统可以查询并导出公司出口报关记录,根据相关记录可与公司外销收入数据进行匹配核对。匹配时应注意,由于该系统只收录境内公司出口报关的数据,若公司外销还包含了境外子公司的销售,则需要剔除之后进行匹配比对,此种核对方式的匹配度较高,若差异较大则需进一步分析并核查差异原因。中国电子口岸网址,网站系统查询的报关信息截图如下:

【反馈回复案例】

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联网核查系统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申请查询并导出报告期内的海关出口数据,并与公司账面外销收入数据进行比对。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外销收入(指出口报关部分)与海关出口数据差异较小,差异率分别为0.27%、-0.17%、0.03%以及-0.10%,差异原因主要为公司收入确认时点与海关出口数据时点以及选择的折算汇率时点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发行人账面外销收入(指出口报关部分)与电子口岸数据合计差异为51.96万元,占合计外销收入(指出口报关部分)的比例仅为0.01%,整体差异较小,账面外销收入(指出口报关部分)与海关出口数据基本匹配。

3、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信息

公司在中信保(也可能是其他保险公司)对订单应收账款进行投保的情况也可以作为收入核查的手段之一,但此种方法的适用性还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投保情况来判断。一方面由于投保是公司的自主行为,若公司没有对全部的外销订单投保,则获取的投保信息数据中包含的外销收入也不完整;另外投保的方式也对核对程序的有效性产生影响,有的投保采用定额投保,即某个期间固定保费固定保险额度,这种情况下通常无法获取投保订单明细情况,也就难以进行核对了。

【反馈回复案例】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与中信保数据的对比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仅针对主要境外客户P、B和T缴纳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主要境外客户H公司通过香港子公司进行业务接洽,无法申报出口信用保险。除H客户外,2019年及2020年公司主要境外客户出口信用保险数据与出口数据基本吻合;2018年两者差异较大主要系公司当年部分月份未针对境外客户P及B的销售购买出口信用保险。2019年起,公司已全面提升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业务的覆盖程度。

4、外汇收汇情况

发行人外汇收汇数据反映报告期外销收入回款的情况,结合其信用政策,可实现与外销收入之间的勾稽匹配。根据从国家外管局数字外管平台获取的外汇数据,可以与发行人海关出口情况匹配核对。此外也可以通过统计公司外币账户的外汇收入情况,结合公司的信用政策,与外销收入进行勾稽匹配。

【反馈回复案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母公司主要通过 FOB 模式向海外子公司及部分线下B2B 客户进行销售,并主要以欧元、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发行人母公司单体报表层面外汇数据与出口销售收入的匹配性及勾稽关系如下:

报告期各期,通过银行账户收款、应收账款及预收账款余额变动额等科目倒轧的调整后外销收款金额与出口销售收入的差异率分别为-0.03%、0.01%和0.06%,差异较小。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外汇数据与境外销售规模具有匹配性。

5、增值税出口退税情况

企业自营生产出口产品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的税收政策,根据各期出口退税申报金额或者实际收到的出口退税金可与外销收入金额勾稽匹配。需注意的是,实务中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与收入的确认时点并不是同步的,企业在收齐免退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才进行出口退税申报,申报时点由企业根据其情况自行安排,因此通常会晚于收入确认时点。如果外销收入在报告期内呈上升趋势,那么大概率会出现报告期整体申报金额小于外销收入确认金额的情况,但此部分的差异可以通过企业期后申报情况进行核实。

【反馈回复案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母公司出口产品退税率为适用税率,发行人母公司出口收入与免抵退税申报表匹配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母公司出口销售收入与免抵退申报出口货物销售额总额存在差异,主要差异原因为:

申报时间差异③:该差异系境外销售收入确认时间与出口退税申报时间差异所致;对外投资申报免抵退④:2019年及2020年,发行人母公司以实物向越南子公司出资,按照对外投资申报出口退税。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退税计算表如下:

公司按收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出口免抵退审批表并于实际收到退税款时记录当月出口退税金额。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外销收入与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不完全匹配,主要原因系统计口径差异,例如税务部门仅对已回款的出口销售收入办理退税,此外,报告期内公司退税率变动系相关税收征管部门规定的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所致。

来源Le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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