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注意个人防护,不扎堆、不聚集,
做到防疫“三件套”,防护“五还要”。
为支持本市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打响“上海文化”品牌,加快推进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提升上海城市软实力,上海市设立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近年来,市文化旅游局扶持了网络剧《庆余年》《风犬少年的天空》,浸入式戏剧《不眠之夜》,原创网络动画《伍六七之最强发型师》,以及西岸艺术与设计博览会、ART021上海廿一当代艺术博览会、电竞上海大师赛、BFC外滩枫泾夜市等一批有代表性的产业项目,对文化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2022年扶持资金突出文化产业市场导向,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出发,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市文旅局重点支持网络视听、艺术品、动漫、电竞、演艺、文化消费与文创产品开发领域中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引领性创新项目。(各领域扶持重点详见)
2022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财政扶持资金成果资助类项目
申报指南
根据《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申报指南》,并对2022年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简称“文创资金”)服务打响上海“四大品牌”,支持社会主义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及“设计之都”、“时尚之都”、“品牌之都”发展,聚焦文化创意产业重大、关键和基础性环节,支持范围为《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目录(2018)》中列明的媒体业、艺术业、工业设计业、建筑设计业、时尚创意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咨询服务业、广告及会展服务业、休闲娱乐业、文化装备制造业、文化创意投资运营、文化创意用品生产等所有行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影视、演艺、动漫游戏、网络文化、创意设计、出版、艺术品交易、文化装备等八大重点领域创新发展。
对网络视听、动漫、艺术品、文化消费与文创产品开发、电竞、演艺等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进行成果资助。
1. 网络视听。支持本市网络视听内容精品项目,包括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视听专业节目(网络综艺、网络纪录片、网络音频节目等)。支持网络视听活动在本市举办。
2. 动漫。支持本地优秀原创动漫内容制作、动漫技术提升、动漫作品“走出去”以及重点动漫活动。
3. 艺术品。重点围绕上海国际艺术品交易月品牌打造,支持本地艺术博览会、画廊、艺术品拍卖行发展,鼓励搭建面向本市的艺术品产业服务平台及创新项目建设。
4. 文化消费与文创产品开发。支持多业态消费集聚区、夜间文化消费、文创产品开发、展示推广和交易平台等项目。
5. 电竞。支持在本市举办的大型电竞品牌活动、运营良好的电竞场馆、取得优秀成绩的电竞战队以及提供高质量内容制作分发的平台。
6. 演艺。支持剧场演出、演艺新空间发展、多业态融合发展、民营院团发展。支持“五个新城、南北转型”重点项目和演艺票务机制实践。
成果资助类项目应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完成(网络视听活动项目除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支持方式
文创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使用。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服务方式和资金投入总量等来确定扶持资金资助额度。
优先支持事项。对于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对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有关键性、全局性影响的重大项目;区级资金1:1配套项目;已获得风险投资、投贷联动等各种社会资本投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不予支持事项。申报单位承担的文创资金扶持项目尚未进行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或按《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违规责任)被取消申报资格的,或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不予支持。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三: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
成果资助类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成果资助类项目)》等材料,具体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成果资助类项目申报细则》。
(二)申报材料
1.所有材料必须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提交的附件须为PDF格式,图文清晰可辨,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2. 成果资助类项目须提交书面材料两份,封面应有申报单位公章、申请单位意见栏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须加盖骑缝章。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于左侧胶装成册(书面材料不退还)。书面材料内容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内容一致,包含全部附件。
四:工作流程
(一)网上申报
1. 通过法人一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一网通办”总门户(),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市级支持资金申请”,选择“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进行在线填报、提交相关电子材料,并保存下载相应申请表(请确认系统生成的申请表PDF文件有水印并妥善保存)。
(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
2. 项目申报时间: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25日(4月25日16:30系统关闭)。
(二)提交书面材料
1. 完成网上申报后,须在系统中打印《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成果资助类项目)》,确认材料有水印后签字盖章,并与所需附件材料一起报送。
2.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与地址
网络视听、动漫、文化消费与文创产品开发项目: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静安区巨鹿路709号甲,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广播电视局、上海市文物局)政务服务中心。
艺术品、电竞、演艺项目: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4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静安区巨鹿路709号甲,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广播电视局、上海市文物局)政务服务中心。
书面材料须现场递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三)评审流程
成果资助类项目评审流程由市文旅局会同市文创办、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市文创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拨付流程
成果资助类项目扶持资金经审核批准后,在支持标准限额内一次性予以拨付。
五:评估监管
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项目申报内容,对获得的扶持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确有特殊原因须变更资金用途或终止项目的,须报市文创办审批。
市文旅局将按照本市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会同市文创办、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市文旅局、市文创办与市财政局有权对扶持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文创资金使用规定或项目绩效不佳的项目,市文旅局、市文创办与市财政局保留变更、终止、收回扶持资金的权利,并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
六:咨询方式
网络视听:23118231,wlstsh@163.com
动漫:23118172,23118171,shwhcy@126.com
艺术品:23118161,23118166,wgjcwq@163.com,hellotj36@163.com
文化消费与文创产品开发:23118168,23118173,sinastone@126.com
电竞:23118161, wgjcwq@163.com
演艺:23118161,23118158,wgjcwq@163.com
“一网通办”技术咨询:38919099
咨询时间: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25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声明
1. 申报单位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实事求是,不得虚假申报。
2. 市文旅局、市文创办从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市文旅局、市文创办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请知情者向市文旅局、市文创办举报。
3. 本“申报指南”由市文旅局、市文创办负责解释。
附件
成果资助类项目申报细则
成果资助类项目基本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补充条件详见各类别申报条件及申请表。
一 网络视听
(一)支持重点和范围
重点支持本市网络视听内容精品项目,包括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视听专业节目(网络综艺、网络纪录片、网络音频节目等)。支持网络视听活动在本市举办。
(二)申报条件
内容类项目申报机构应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网络剧、网络电影须在本市备案或立项,网络视听专业节目须为本市制作机构制作,申报主体拥有项目评奖权,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网络平台首播。网络视听活动项目应在2022年内在本市举办。
(三)申报材料
1. 《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成果资助类项目-网络视听)》。
2. 有关附加材料详见申请表说明。
二
动漫
(一)支持重点和范围
1.优秀动漫内容制作。支持原创动画、漫画作品,以及动漫原创IP作品。
2.优秀动漫技术。支持依托前沿技术,提升动漫制作品质和数字化开发及应用的产品和项目。支持跨界合作、业态创新的产品和项目。
3.优秀动漫作品“走出去”。支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优秀动画、漫画海外推广运营。
4.动漫重大活动。支持动漫领域重大节、展、演、赛等。
5.国家级奖项。获得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四届动漫奖等国家级奖项。
(二)申报条件
申报纸质漫画和网络漫画的须为2021年首印或首发,纸质漫画年度累计印数不低于20万册;网络漫画作品年度收入不低于200万元。
申报电视动画和网络动画的须在本市备案公示(立项),电视动画2021年在央视或省级卫视黄金时间首播,优先支持2021年获得国家广电总局推荐的优秀国产电视动画片;网络动画2021年首次在网络上发布,作品年度收入不低于300万元。从事电视动画(含手机电视动画、网络电视动画)制作企业应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三)申报材料
1. 《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成果资助类项目-动漫)》。
2. 有关附加材料详见申请表说明。
三 艺术品
(一)支持重点和范围
支持本地艺术博览会、画廊、艺术品拍卖行发展;鼓励搭建面向本市的艺术品产业服务平台及创新项目建设。优先支持上海国际艺术品交易月重点项目。
(二)申报条件
1.艺术博览会发展项目:应具有一定覆盖面和影响力、有固定举办届次;参展画廊、艺术机构等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展品以顶级艺术作品或海内外大师作品为主;参展商数量不少于20家。
2.画廊发展项目:经营模式以经纪代理制为主,在2021年1月-12月期间,对代理或合作艺术家举办过不少于5场具有一定商业价值及艺术价值的专题展览;积极参与艺术普及或社区文化服务。
3.艺术品拍卖行发展项目:应在每年定期举办艺术品拍卖活动,且在2021年1月-12月期间在上海举办过不少于1场的单场实际成交额超过8000万元的高水准艺术品拍卖会。
4.产业服务平台及创新项目:主要为艺术品交易提供专业配套服务、为艺术品产业搭建促进行业交流合作、扩大艺术消费的产业服务平台项目,或推动艺术品与旅游、金融、时尚、设计等其他领域跨界融合的创新项目;具有较好的业界口碑及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对上海艺术品产业发展起到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申报材料
1. 《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成果资助类项目-艺术品)》。
2.有关附加材料详见申请表说明。
四 文化消费与文创产品开发
(一)支持重点和范围
重点支持建设集合文化展示、文化娱乐、文化消费等业态集聚度高的消费集聚区,支持建设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多业态、氛围浓的夜间文化消费项目。
重点支持文创产品开发、展示推广和交易平台搭建项目,鼓励开展相关节、展、赛,鼓励文化文物单位与社会主体合作开发生产文创产品。
(二)申报材料
1.《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成果资助类项目-文化消费与文创产品开发)》。
2.有关附加材料详见申请表说明。
五
电竞
(一)支持重点和范围及申报条件
1.大型电竞品牌活动:具有广泛的行业影响力,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引领、示范、推动作用的大型电竞品牌活动。
2.电竞场馆:支持本市运营良好的电竞场馆,场馆须获得上海电竞专业场馆等级评定。
A级场馆:2021年举办职业电竞赛事不少于1场。
B级场馆:2021年举办电竞赛事或活动不少于50场,电竞赛事或活动运营收入不少于350万元。
C级场馆:2021年举办电竞赛事或活动不少于40场,电竞赛事或活动运营收入不少于120万元。
D级场馆:2021年举办电竞赛事或活动不少于30场,电竞赛事或活动运营收入不少于50万元。
3.电子竞技战队:支持本市取得优秀成绩的电竞战队。战队应有完善的运营体系、管理体系;俱乐部需配备专业教练至少1名,正式队员不得少于10人,预备队员不得少于4人,其中在上海电子竞技运动协会注册的电竞运动员不少于1人,所有参加电竞赛事的选手必须年满18周岁,且组队参赛的战队中境外身份选手不得超过50%;2021年参与各类赛事不得少于6个,其中参与国内赛事不少于5个,参与国际赛事不少于1个;2021度内获得国际性职业电竞赛事4强。
4.内容制作分发平台:支持高质量的内容制作分发平台。2021年对全国性及以上职业电竞赛事的原创精品电竞内容制作分发不少于20个,制作分发的电竞内容时长超过500小时,制作分发的电竞内容最高同时在线观看人数不低于100万的至少2场,鼓励创新内容制作分发方式。电竞直播企业应持有经营范围包含网络表演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二)申报材料
1.《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成果资助类项目-电竞)》。
2. 有关附加材料详见申请表说明。
六
演艺
(一)支持重点和范围
支持剧场演出、支持演艺新空间发展、支持多业态融合发展、支持民营院团发展。支持委托专业机构为演艺单位搭建平台、提供专业服务。支持“五个新城、南北转型”重点项目和演艺票务机制实践。
(二)申报条件
1.剧场演出资助:严格贯彻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积极举办营业性演出,推动演出市场复工复演,持有《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的专业剧场。
2.演艺新空间资助:2021年全年各类演出和活动场次达到50场以上,并获得上海市演出行业协会授牌的演艺新空间。
3.多业态融合发展资助:以演艺为中心,综合运用文化、旅游、商业等优质资源,打造多业态融合发展品牌项目的本市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4.民营院团发展资助
(1)创作和演出资助
积极从事创作和演出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2021年演出场次超过30场或者2021年有原创新剧目上演。
(2)展演活动资助
为民营院团举办的各类展演活动。申报单位应对演出行业有深入全面了解,对本市演出市场有深入研究,对戏剧、音乐、舞蹈等各类演出具备专业的鉴赏能力,有丰富的大型活动举办经验。
(3)宣传推广资助
为民营院团及其剧目创作演出举办的宣传推广活动。申报单位应对演出行业有全面了解,对本市演出市场有深入研究,有丰富的大型活动举办经验。
(4)演艺人才培训资助
为民营院团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专业人才提供的有关市场营销、项目运营、剧本创作、剧团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申报单位应具备演出行业各领域专业培训班举办经验。
5.演艺票务机制实践项目资助:运用大数据技术为演出市场管理提供数据服务的项目,申报主体应熟悉上海演出行业,从事及应用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安全等相关业务服务。
(二)申报材料
1. 《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成果资助类项目-演艺)》。
2. 其他申报材料详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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