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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拜六个性签名】1960年,男子伪造了周总理的签名,骗走了银行20万韩元,但一分钱也花不了

时间:2023-02-28 09:38:0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1960年3月18日下午5时40分左右,位于北京西桥民巷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职员收拾行李准备下班。

这时,一个戴着帽子、穿着中山装的男子匆匆来到本店秘书办公室。

当时秘书的姓和秘书来的不一样,男子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件递给了她。男人说:“我是G武院职员。自称是来给行长发紧急文件的。”

秘书收到文件后,信封上印有G-Moon紧急文件字样,收件处写着“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亲系”字样。

G务院紧急文件,秘书不敢疏忽,但行长去开会了,秘书把紧急文件带到了总部另一位领导人——银行执行局王国长的办公室。

王局长拆开信一看,出了大事。这不仅仅是紧急文件,而是周总理亲自指示的公函。上面写着:

总理、议长办公室来电举报说,今晚9点在西藏活佛举行了硬碰硬会,中外记者出席,还拍成了记录片。主席叮嘱我花一点钱修理寺庙。这可以显示我们对少数民族和宗教自由的政策。根据上述情况,计划分配人民币15-20万韩元,请问您能指示一下吗?

下面不仅有周总理的亲笔指示。请中国人民银行立即支付20万韩元现金。有三个特别的说明。

为了避免z型本州国家记者的谣言:

1、想要市长/市场流通的旧票。

2、人民币取票,每捆都要包装得更好。

3、7点必须送到民族食堂上午日接待(西藏工委宗教事务部)

王国章以前也接触过中央文件,见过周总理的签名,他仔细查了一下,确实是周总理的签名。

但是他仍然有一些疑惑。按照惯例,G务院通过财政部充钱,这么大的数额怎么能要求总公司直接取钱呢?

要知道1960年的20万人。相当于普通劳动者550年的工资收入。目前至少为3000万韩元。

王局长疑惑的时候,办公室的电话响了。打电话的人自称是总理办公室,问银行是否收到了加急文件。收到的话要加急。

这个电话消除了王局长的疑虑,他看了一眼手表,已经6点12分了。正常情况下,银行贷款必须在行长和副行长审查无误的情况下,才能向发行局正式发放贷款通知书。

但是当时行长和副行长都去开会了,离总理限定的时间7点只有一个小时,来不及下达指示,王副局长不敢再耽搁了。

他立即打电话给发行局,根据公文内容,在30分钟内准备了20万韩元的10韩元纸币,并将人送到了民族酒店。

都是10元纸币或旧纸币(当时最大面值是10元),所以20万元现金里装满了两支麻袋。

下午7点左右,发行局朱科长和其他三名同事拿着一个大麻袋,径直走到大厅的服务台询问。“西藏工委的赵传一同志住在哪个房间?”

这时,一名身穿海军蓝中山装、黑色毛料裤子的男子从服务台旁边的服务台站起来,走近他们说。“我是西藏工业委员会的赵传日。你们是中国人民银行总公司吧?你带钱了吗?”

朱科长看到赵传一后松了一口气。“赵同志你好,我们没耽误吧?”

赵传一举手看着手表笑着说。“准时!”

但是这么大一笔钱一定要慎重。不能一个人来,说他是早饭的时候给他钱。

这时,赵传一从中山装口袋里掏出一张纸。“这是我的介绍信。”

朱科长收到介绍信,看到上面写着“西藏工委宗教事务部赵传一同志介绍去你银行接受捐款20000元”。谢谢中国人民银行。" "

贷款日期还有“总理办公室简介专用”印章。

看完介绍信后,周科长又给赵田开了一张收据。

接到介绍信和收据的周科长递给赵传一先生两支钱,四人放心地离开了民族饭店,完成了组织安排的任务。

但令他们没有想到,这将会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诈骗案!

虽然这笔款项是急用款没有走正常渠道,但毕竟这么大一笔款项,总理办公室应该很快就会来电话告知如何入账,可总行却一直都没有接到总理办公室的电话。

一直到第六天,于秘书坐不住了,她就向当时总行的曹行长报告了这件事,问是否要打电话问一下总理办公室。曹行长也发现不对劲,赶紧拨通了总理办公室的电话。

谁知总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却一头雾水,说根本不知道这样一回事,总理也没有做过这样的批示,也没有赵全一这样一个人。

明明有总理亲笔签名的批示,还有总理办公室的介绍信,怎么会不知道呢?

曹行长听出了一身冷汗,赶紧派人将写有“总理批示”的公函和介绍信送去核查,这才反应过来:有人竟然胆大包天,伪造总理签名骗取银行20万元的巨款!

总理得知此事后,勃然大怒,要知道新中国刚成立10年,1960年还是国家最困难的时候,遇上了特大自然灾害,多少百姓吃不上饭,居然有人会伪造他的签名骗取20万元的巨款!

总理发话:“立即将杨奇清给我找来!”

杨奇清从1933年就开始从事情报工作,是一个老革命,时任公安部副部长,破获了多起要案大案。

总理给杨奇清下达了任务:务必在10天内破案,挽回损失的人民财产!

杨奇清立即组织强兵要将成立了专案组,按照部署兵分三路开始调查。

第一路人马,来到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找到所有见过送伪造公函的人,确定此人的体貌特征。

第二路人马,来到民族饭店,找相关人员了解“赵全一”的全部行踪。

但第一路人马和第二路人马的收获并不大,唯一能确定的,就是送伪造公函的和在民族饭店接20万的是同一个人,都是那个自称“赵全一”的男子。

由于当时没有监控,他们只能确定“赵全一”是一个30多岁,身高170cm左右,不胖不瘦,持北方口音的小眼睛男子。

但这样的男子随便在北京大街一抓一大把,要想抓到嫌犯无异于大海捞针。公安部决定发动人民群众来帮忙破案,就绘制了嫌犯的画像,向全国通报。

百姓听说居然有人伪造总理签名骗取20万巨款,都义愤填膺。一时间,北京城出现了全民找“赵全一”的盛况,甚至不少民众拿到10元钞票时都会问一下:我这钱会不会就是那20万里头的?不行,我得去报案!

由于民众的高涨热情,公安部收到了形形色色的线索,却始终没有“赵全一”的踪影。眼看着总理给的10天期限一天天过去了,案件还是没有任何进展。

这时候,杨部长安排的第三路人马找到了重要线索。

这第三路人马,就是技术鉴定科的专家。

专家通过对“赵全一”留下的物证:伪造的总理批示公函、装公函的信封、取款介绍信和赵全一手写的收款条进行分析,他们发现批款公函里有一个字写得非常奇怪,那就是“人民币”的币,简体字的“币”是上面一撇,下面“巾”,但公函里的“币”却是上面一个“人”下面一个“巾”。

难道是这个骗子文化程度不高,写了错别字?

恰恰相反!

专家道出了玄机,这个写法是当时会计人员的特殊写法,也就是说嫌犯很有可能是会计或曾经做过会计。但是北京城里那么多会计人员,难道要一个一个查吗?

当然不是!嫌犯留下的物证还藏着几个重要的信息:

1、从字迹来看,信封、公函、介绍信和收款条都出自同一个人之手。

2、从公函的格式和行文来看,嫌犯很熟悉政府内部的公文格式和书写格式,嫌犯是政府工作人员的可能性很大。

装伪造公函的信封也发现了同样的结论,这个信封有明显的擦拭和二次封口的痕迹。也就是说信封确实是G务院专用信封,只不过是一个使用过的信封被二次利用。G务院的信封只有政府工作人员才可能有。

以上两个信息,又进一步缩少了嫌犯的范围:政府机关的会计或者有做过会计的男子。但是北京是我国的政治经济中心,政府机关部门那么多,究竟是哪个部门单位呢?

最终的线索锁定在公函的公文纸上,专家发现这个公文纸的中缝有两条特殊的红线,这两条红线专业术语叫“鱼尾坟”,是中央机关单位的公文纸才有的。当时中央机关单位的公文纸都是自己印刷的,市面上根本就没有售卖。

因此,可以断定,嫌犯就藏在国家机关单位中。

由于每个机关单位印的公文纸都有所区别,只要把中央机关单位的公文纸都拿过来查一遍,就知道这种公文纸是哪个部门的。

在得到这个线索之后,当天晚上,专家组调集了十几个人翻查机关单位的公文纸,最终发现外贸部的公文纸和伪造公函使用的公文纸是同一个样式,而且那个信封,曾是G务院给外贸部发文用的。

这下,嫌犯的范围进一步缩小,就隐藏在外贸部门里。

专案组立即组织人员到外贸部进行暗中调查,外贸部的领导也全力支持配合。外贸部总共有2000多名员工,通过对性别、年龄、身高、体型进行排查,最终锁定了20个人左右。

接下去只要对这20多人的笔迹进行鉴定就可以了,他们提取了这些人的档案,做什么呢?这些档案里有每个职工填写的个人信息,只要将档案上的字和嫌犯手写收款条上的笔迹进行对比,就能找出真相。

很快,他们就找到了一个与收款条字迹相似的档案,这个人叫王倬。

专家组立即对这两份笔迹进行鉴定!

两个小时后,鉴定结果出来了:王倬的笔迹与嫌犯“赵全一”的笔迹完全符合!

为了不打草惊蛇,公安部立即对王倬展开秘密调查。

王倬,原名王连升,36岁,辽宁省辽阳人,案发时住在北京李广桥南街3号,1948年毕业于东北大学经济系,1952年9月到外贸部工作,是出口局的一名普通科员,在单位8年了,平时表现良好。

调查中,公安部发现,在解放前,王倬曾经在G民党北平特训庭看守所当过半年的收发员兼会计。

所有的证据都对上了,王倬就是伪造周总理签名骗取银行20万元的罪犯!

照理这时候就可以将王倬捉拿归案了,但是公安部担心王倬不是一个人做案,贸然行动,会让犯罪团伙将20万赃款转移。

公安部决定派侦查员对王倬进行全天24小时监视,看有没有其他同伙。

跟踪了几天后,公安部并没有发现有其他的同伙,而是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

当时,大家做饭都是烧的煤炉,正常煤炉烧出来的烟是白色的,而王倬家的煤炉冒出的烟却是黑色的,而且还有一焦油味。

一个机灵的侦察员突然叫了一声:“不好!这烧的很可能是钞票!”

他们赶紧向上级领导汇报这一情况,为了防止20万人民币被损毁,杨奇清决定提前收网。

1960年4月4日凌晨2点,公安人员翻墙进入王倬家中,将王倬逮捕归案,并搜查他的住宅。最终,他们在院里搭的简易厕所旁的墙角下找到了一个大木箱,打开一看,里面全是一捆一捆的人民币,共计191400多元。

那差的8000多元去哪了?是被王倬花掉的吗?说来令人无法相信,8000多元都被王倬用来烧炉了。

原来,3月18日当天晚上,他拿到了那两麻袋的钱后,就趁夜用自行车载回家中,为了不让人发现,他还特意走的小路。

把钱拿回家后,他将这事告诉了他的母亲,但他母亲并没有让他去自首。因为她很小就“教育”儿子“宁要贼子,不养痴儿”。这样教育出来的孩子,能不走上歧途吗?

拿到20万后,王倬却一分都不敢花,因为全城都在找“赵全一”。当他知道公安部已经查到了外贸部之后,就慌了,决定销毁证据。可那是两麻袋的钱啊,怎么处理?只能烧掉。

他家住在北京的大杂院里,一次性烧这么多钱,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他只能每天早晨5点钟起来烧炉子,但是烧了几天也只烧了8000多块钱。

那么,王倬究竟是怎么凭借一己之力策划出这样一起惊天大案的呢?

由于在外贸部工作的关系,王倬有机会接触到G务院的文件,他发现,只要是G务院的批文,外贸部就会办得特别快。

从小在母亲的影响下,就想要出人头地、做着发财梦的王倬,脑子里闪出了一个念头,如果拿着G务院的批函到银行,那银行会不会也很快就办理呢?

于是,他开始模仿周总理的签名,与此同时,他还揣摩各种中央的批文,将批文的格式和语气都琢磨了个透。

这些工作他足足准备了三年,等到他将总理的签名模仿到足可以假乱真时,他就去买来了刻刀、蜡纸、刻笔和印泥,自己制作了印章。

接下来就是要等待合适的作案时间了!

他发现自1959年国家平定西藏叛乱后,对于西藏的统战活动非常重视,这时候如果说总理要拨款给西藏修缮寺庙合情合理。

3月17日晚上,他正式着手制作公函和介绍信。

为了谨慎起见,他特意选择了傍晚作案,因为那时候银行快下班了,没有时间去确认公函的真实性。

可以说,王倬的整个策划确实非常完美,但最终还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1960年7月28日,王倬被依法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而他的母亲也因为包庇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王倬虽然罪有应得,但我们还是会为他感到惋惜。从王倬的整个作案过程,

我们可以看出他是一个非常聪明而且执着的人,这样的人如果把聪明才智用到正道上,绝对是国家的栋梁。

作为一个国家干部,他原本应该有一个美好的前程,却因为发财梦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和性命,实在是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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